发布时间:2025-11-14 9:08:06 浏览:89
2025年1月23日之后首次在绍兴工作,承诺在绍工作5年,符合条件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下学历人才要求毕业2年内首次来绍工作)、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对已在绍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1年10月12日之后毕业后全职回绍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2025年1月23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发放方式按原政策执行。
除博士及选调生、选聘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企业)。
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万元,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2万元,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技师(含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2年内取得技师证的毕业生)每年补贴1万元,专科(高职)毕业生每年补贴6000元,补助三年。
对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医学类硕士、公办中小学引进的“双一流”高校硕士,给予一次性5万元安家补贴(不满5年终止在绍工作的,按照离绍当月开始以月为单位按比例退还安家补贴)。
滨海新区及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可按照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适当上浮补贴标准(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由属地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上浮比例不超过政策补贴标准的30%)。在绍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市属单位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保障,滨海新区及各区、县(市)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按照税收属地原则,兑现属地有异议的以个税缴纳地为人才政策兑现地。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海智汇),0575-85224983、0575-81503298
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0575-89198127
越城区人力社保局,0575-88307167
柯桥区人力社保局,0575-81117398
上虞区人力社保局,0575-81227207
诸暨市人力社保局,0575-87211808、0575-87262017
嵊州市人力社保局,0575-83275286
新昌县人力社保局,0575-8602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