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4-7 14:39:29 浏览:688
一、办理退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在绍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绍兴;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上述因病提前退休年龄的,可以退职。
3、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其他省份或省内其他统筹区转入的缴费年限)。
二、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一)跨省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先后在多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参保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对于这类人,待遇领取地遵循以下原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但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本人可以选择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或者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注:本人选择只限一次);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省内流动就业人员
所谓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就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多个区、县(市)参保过的流动就业人员。
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不需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可向最后待遇领取地提出省内归集申请即可。
三、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您已经符合退休条件,并且确定最后待遇领取地是绍兴,那就来窗口办理退休手续吧。
1、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人事档案等可以认定工龄的相关资料;
2、办理地点:各地社保中心窗口;无复杂工龄需要认定的也可以直接去乡镇(街道)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手续。